社保卡應用越來越廣泛,安全問題也應該要引起重視。市民若發現社保卡丟失或被盜后,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,請及時辦理掛失。發卡銀行在接到掛失信息后會及時凍結該卡的使用。掛失后請盡快申請補卡,以免影響個人的社會保障和金融相關業務辦理。那么該如何申請掛失呢?
    掛失分為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:
    1、口頭掛失。持卡人可通過發卡銀行服務電話或網上銀行等多種渠道辦理,自發卡銀行受理口頭掛失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,請盡快辦理書面掛失手續,否則口頭掛失將自動失效,卡恢復使用。掛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遺失社保卡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,由持卡人承擔。
    2、書面掛失。持卡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,到清遠市范圍內發卡服務銀行網點辦理書面掛失手續。
    如何辦理解除掛失?持卡人在掛失后未辦理補卡手續前,找回卡片的,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、社保卡,已辦書面掛失的還需攜帶原掛失申請表,到發卡銀行清遠市轄區內的任一網點申請掛失解除,恢復該卡的使用。
    ■溫馨提示
    1、辦理解除掛失手續后,原掛失的社保卡恢復使用。
    2、辦理補卡手續后,即使找回原社保卡,也不可再辦理解除掛失。
    3、按有關規定,持卡人需本人憑有關資料到發卡銀行辦理社保卡的解除掛失手續。由于特殊情況無法由本人辦理的,需委托他人代辦,按發卡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。